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河南为食品企业“立规矩”
7月31日,省食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大型骨干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会议就推动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作出安排部署,全省210家大型骨干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公布了省食药监局细化制定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企业应按照其中明确列出的76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各地食药监部门要按照“日常检查有记录、月度分环节有自查、季度全项有排查、年终履责有总结”的要求,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职责。
省食药监局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据悉,目前我省正以白酒、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为重点,探索推进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会议还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自觉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守法生产,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