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六项“实招”力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5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为切实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省科技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紧密围绕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按照“突出引导、注重集成、加强联动、重点推进”的原则,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2017年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全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突破2000家。
据介绍,《方案》立足河南省现有基础条件和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研究提出了六项“真招实招”,作为2017年工作重点任务:
开展考核评价和督查通报。积极争取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省辖市及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定量指标体系。省高企领导小组定期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工作情况,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突出载体支撑。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的主阵地,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自创区重点工作任务,作为自创区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将培育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重要考核指标。
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对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据库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一对一专人辅导,省财政科技经费对入库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推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省财政科技经费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给予最高30万元配套奖补。
开展“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省市联动实现全省各市县(区)培训全覆盖,并开展“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进基层行动,遴选1000名政策辅导员为1万家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政策、财税政策服务工作。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简化各基层部门在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过程中的审查内容,建立完善责任共担、成绩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