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开始实施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
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被精神病”有望终结
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已于去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今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精神卫生法》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精神障碍“非自愿住院治疗”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精神卫生法》明确指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同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很多医学界和还是法律界人士都普遍认为,这部《精神卫生法》得以出台,并且确立“自愿住院原则”原则,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进步,此前引发激烈争议的“被精神病”现象亦有望终结。
《精神卫生法》在确定住院治疗自愿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这也是为了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会对自己以及他人造成伤害。
《精神卫生法》还在中国心理咨询界引起了关注。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心理咨询师只能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没有“开药权”。
此外,《精神卫生法》还确保贫困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救治,该法规定,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且,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今日,解放军全军和武警部队正式启用新式军车号牌,“2004式”军车号牌于4月30日废止。新式军车号牌“2012式”是第七代军用车牌,重点是要落实“防造假、防滥发、防乱挂、防丢失、防盗用”。
新式军车号牌严禁高档豪华车辆、私人车辆等使用,并具备更高的科技含量,力争从源头上加强军车管理,维护军队形象声誉。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实施
中国提高进口奶粉进入门槛
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提高了进口奶粉的进入门槛,确保进口乳品的安全质量。
近年来,“洋奶粉”安全负面事件层出不穷,如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美素丽儿”事件等。因此,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这一规定也格外引人关注。《办法》规定,乳制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产品合格标准。
《办法》提出,进口乳品标签上标注获得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应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业内人士认为,质检总局之所以设立如此严格的官方把关门槛,是因为一些“出身不正”的洋奶粉普遍存在“吹水”成分。
《办法》还规定,质检总局将对国外乳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进口商和经销商实施备案,对进出口乳品实行安全风险评估,只有检验检疫合格,方可入境。其中首次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和地区需向质检总局递交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若检验检疫不合格,将责令进口商在三个月内销毁,或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
禁止在湿地内从事挖砂、开矿等活动
由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今日起正式实施。《规定》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禁止在湿地内从事挖砂、取土、开矿等活动。
《规定》共三十七条,涵盖了湿地保护规划、征占许可、补水、湿地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湿地保护必需的基本制度内容。就社会关注的工程建设征占用湿地问题,《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占用单位应当对所占湿地进行生态修复。
《规定》还明确指出,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挖砂、取土、开矿;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其它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规定》还提出,国家对湿地实行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方式,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加强湿地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湿地保护执法活动,对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
从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正式实施。私家车15年强制报废生死线将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车辆实际的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最高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第一次提出了“引导报废”的概念,也就是达到一定的标准后,不强制,但是提倡机动车主动报废。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比如说私家车、公车,行驶60万公里之后,国家将引导其报废,但只要车况符合国家标准,能够通过年检,就还可以继续使用。比如一辆私家车按照一年跑2万公里来计算,一辆车可以开30年,比以前长了一倍甚至更多,实现了我们和爱车一起慢慢变老的愿望。
新《规定》里面有四种情况的车强制报废,第一是机动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这个主要是指营运车辆;第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第三种是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之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第四种是车辆年检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没有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以上四种情况,将被强制报废。
“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并不是指连续三年不验车,不同性质不同型号的机动车年检周期不一样,一定要分清。目前,非营运载客的全新的小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以后是半年一检。之前国家对此是没有详细的规定,导使部分长期没有参加年检的车辆流失在社会上,现在有了具体的操作标准。
另外,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之后,车辆的报废年限将按照短的那个来执行。比如一辆使用4年的出租车,后来变更为私家车了,这辆车并不是按照私家车那样可以无限期使用,而是依旧按出租汽车的使用年限8年来计算,所以它只剩4年的使用寿命。
对于即将报废的机动车,比如使用年限还剩1年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也就是说,离报废年限不足1年的机动车,不能再过户或者改变使用性质。在明天以前,已经达到新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
商务部发布《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今后购买旧家电电子将可享受3个月的免费保修,这一领域的售后服务“短板”或将得到相应改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将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时须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根据这一办法,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出 售人身份信息等。在流通环节,经营者必须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而购买者自己也要记得及时索要,因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凭销售凭证或发票市民可 以享受经营者提供的保修服务。保修方面,市场上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将获得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手家电只要还在三包期 内,购买者同样可依法获得免费维修服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今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办法指出,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