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11家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信用降级

新华社2017-07-24 09:36:07

  河南近日对外公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其中,111家企业被国税、地税部门列入“黑名单”,纳税信用全部降为D级,并分别受到海关降级、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降级、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不予以推荐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及申报县长质量奖等惩戒。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河南在司法、交通、税收、工商、质监、金融、海关、出入境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前,河南省国、地税部门共向社会公布111家“黑名单”企业,其中3名当事人已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6家企业主动补交税款,直接查补税收收入近4亿元。

  此外,河南全省工商系统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近6千人次,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5万余条,市场主体32万余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

  河南省诚信建设“红黑榜”详细信息已在“信用河南”网站统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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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种情况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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