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企资产总额达119.2万亿
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显示 央企近七成为混合所有制
6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受国务院委托,就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9.2万亿元、所有者权益40.1万亿元,分别为2012年的1.5倍和1.4倍;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47.6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5.9万亿元,均为2012年的1.3倍。
改革主体框架基本形成
2015年8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报告指出,以《指导意见》为引领,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的13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5个专项意见;第二类是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5个专题方案;第三类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等方面的3个工作方案。
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方面,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改制面超过80%,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子企业改制面超过90%。截至2015年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388户,中央企业61.3%的资产、62.8%的营业收入、76.1%的利润集中在上市公司。
肖亚庆指出,在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已出台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有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截至2015年底,中央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7.7%。
推进处置“僵尸企业”
肖亚庆谈到,通过进场交易、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低效无效资产稳妥有序退出,加快退出长期亏损、产业前景不明、缺乏控制力的资产,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自2012年以来,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1080亿元。
另外,报告也提及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报告指出,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企业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改制。驻黑龙江省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河南、湖南、重庆试点工作全面推进,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仍存在
肖亚庆同时也指出,当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存在。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还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也未落实到位。此外,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还不到位,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仍存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出资人监管定位不准、审批备案事项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些领域和企业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