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100个特许经营项目
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100个全省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涵盖了国家和省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每个重点领域,投资超1400亿元。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将吸引更多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领域,以扩大民间投资。同时政府还报请国家发革委批复成立1000亿规模的投资集团PPP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满足特许经营项目融资需求。
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全省100个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总投资超1400亿元。除了发布示范项目清单,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还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和意见,旨在指导全省推进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价格改革,同时还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成立1000亿规模的投资集团PPP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满足特许经营项目的融资需求。
延伸阅读 |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项目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领域是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途径。
这次发布的100个示范项目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覆盖面广。涵盖了国家和省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每个重点领域,其中水利项目8个,投资76.6亿元;交通设施项目14个,投资725.6亿元;市政设施项目60个,投资451.6亿元;公共服务项目14个,投资76.6亿元;生态环境项目4个,投资104.9亿元。
二是突出重点。这些项目体现了示范先行、渐序推进的要求,主要集中于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强、易于进入且能够获得稳定预期收益、适宜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回收期较长的水利、交通和生态环境等领域,也选择了若干较为典型的项目。
三是示范性强。这些项目在操作中具有操作模式明确、投资回报机制清晰、可复制性较强的特点,通过重点推进和广泛宣传,可对其他同类项目提供示范启发和经验借鉴,有利于在适宜领域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如沁阳水系建设等项目采用了BOT加股权合作模式,漯河市示范区沙河沿岸综合整治项目采用了BOT加财政补贴模式,中原大道跨洛河桥项目采用了BOT加股权合作加购买服务模式,沈丘县沙北水厂项目采用BOO加股权合作加匹配资源模式。
四是前期扎实。这些项目条件基本成熟,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程度。其中,有50个项目已初步落实社会投资主体,并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模式、投资回报方式等问题。
下一步,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这批示范项目的实施,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各类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积极向省内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推介,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指导各地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形成、调整、补偿机制,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6〕627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铁投公司: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将2016年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落实社会投资主体
对于未落实社会投资主体的项目,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外网公开发布、召开推介会议等方式,大力向社会资本推介,督促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公平择优选择社会投资主体。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对于已落实社会投资主体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特许经营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核和联审联办,简化流程、规范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尽快办结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审批核准等前期手续,并加强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要充分发挥各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运营服务体系,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特许经营项目早落地、早见成效。
四、积极做好融资支持
要着力加强政银企社合作对接,积极向商业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推介特许经营示范项目,争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融智服务,充分满足项目融资需要。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对接,主动与河南投资集团PPP发展投资基金衔接,争取融资支持。
五、完善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加快完善价格(收费)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增强特许经营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的能力。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合理的财政补贴资金,使特许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本次公布的特许经营示范项目清单,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微调,确保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请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和省铁投公司做好进度跟踪,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示范项目进展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