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万国与大连沃尔玛仲裁执行一案已裁定恢复执行

东北新闻网2013-09-27 19:01:13

    今年5月中旬,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大连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公司)与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公司)仲裁案件,引起媒体和网民的关注,公众对该案提出质疑。对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调查组对该案展开调查。
  
    经调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4月6日作出(2006)大申预执字第10号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案执行,未公开听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现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了2013年4月6日(2006)大申预执字第10号裁定书,恢复对该案的执行程序。另查明,2006年12月4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执行结案依据的询问笔录中,万国公司委托代理人周玉玲签字非周玉玲本人所签,现已将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辽宁省法院系统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修订)》的规定,对该执行案件进行评查,针对出现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终结执行裁定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真诚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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