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来豫创业 可申请5万-8万元资金支持

河南日报2013-05-21 12:03:06

    5月2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鼓励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发展,我省决定实施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园区和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8万元的资金支持。即日起开始申报。

    按照规定,申报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创业园要具备领导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专门人员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园留学人员企业达10家以上等条件。留学人员企业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或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4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已入选国家、本省人才计划和国家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创业启动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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