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为航空港经济起飞插上翅膀

河南日报2013-08-05 09:02:40

    核心提示

    今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成为国内首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临空经济综合实验区。税收在支持实验区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规划》明确“对实验区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由财政部进行专题研究”。

    河南省国税局围绕航空港经济,借鉴国内外临空经济的税收优惠,走访相关部门、深入招商企业调研,提出了支持一揽子税收政策建议。近日,省国税局领导王淑君、李廷廷、王建平带领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深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围绕航空物流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航空经济主导产业税收支持政策研讨、对接。

    据了解,为支持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郑州新区国税局以取消税收管理员为突破口,将税收管理员承担的管理与服务职责分离,分类分片联系纳税人,打造纳税人专属客户经理。该局还把分散于各个部门的纳税人申请事项全部调整到办税服务厅,依据“无过错推定”,取消环节,改革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等69项业务在大厅即时办理,办税大厅从业务“中转站”变为“终点站”。

    “通过改革,减少环节、调整部门职责106项,其中由事前调查审批调整为即时办理的涉税事项69项;通过压缩层级、扁平管理,流程优化的涉税事项37项。”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处处长刘育新给出的一串数字。

    “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创新服务手段,让纳税人能够随时随地便捷办税,实现看不见纳税人的纳税服务。”谈到服务理念、服务目标时,郑州新区国税局副局长任闽涛说。场景式、一体化的网上税务局正式开通运行后,通过网站,纳税人可实现涉税业务全办理。该局网站同时制作了3G版,只要通过智能移动终端,就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发票、办理业务,极大地满足了非工作时间不具备上网条件下的办税需求。

    为帮助解决招商企业入驻后的各类难题,国税部门开辟了办税“绿色通道”,对新招商项目“一对一”贴身服务,对新办重点企业局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对纳税人的特殊事项,在现行税收法律原则下,“先上车后买票”,为企业进驻航空港提供“加速度”。

    省国税局副局长王淑君对记者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河南三大国家战略框架之一,国税部门要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过程中解放思想、主动跟进、大胆探索,用心、助力、尽责,切实做到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到位、优质高效服务到位、职能转换到位,为实验区建设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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