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优惠企业政策——人才引进
来源:郑州高新区金融广场  时间:2018-11-28  
对引进入选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项目技术上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并具有良好产业化条件和市场潜力的,经评审,给予1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1.对引进入选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项目技术上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并具有良好产业化条件和市场潜力的,经评审,给予1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根据其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和审核,给予当年度500-10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利率贴息;协调给予500万元以内的贷款担保,并给予相应的担保补贴【郑开管文[2009]216号】

  2.对引进的其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留学归国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急需的海外高层技术、管理、金融等人才,并在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项目具有自主产权,能够对高新区支柱产业及自主创新起到较大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经评审,一次性给予50万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根据其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和审核,择优给予当年度300-5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档期利率贴息。择优协调给予200万元以内的贷款担保,并给予相应的担保补贴【郑开管文[2009]216号】

  3.对于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区创办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区财政每年将按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本级的50%给予奖励【郑开管文[2009]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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