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活垃圾社会运输车辆管理,解决生活垃圾社会车辆管理不规范、私拉乱倒、跑冒滴漏等问题,减少运输产生的二次污染,营造和谐环境,根据《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及《郑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我局印发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将生活垃圾清运社会车辆纳入属地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清运生活垃圾社会车辆纳入属地管理的相关事宜。
各区(管委会)要将社会运输车辆纳入本辖区环卫监测平台,要对这些车辆实施源头除臭,在进垃圾处理场前要有效排污。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通报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