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细则调整后,市民须将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袋等投进蓝色垃圾桶。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明确了五大品类的低值可回收物。从8月起,厦门市垃分办将对低值可回收物投放情况进行暗访考评。
据悉,低值可回收物指的是可以回收但加工价值低的物品,根据厦门市垃分办印发的《指导目录》,低值可回收物共分为五大类,分别是废玻璃、陶瓷类、废塑料、废纸、废纺织衣物等。此前,厦门市民将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袋等作为“其他垃圾”扔进橘黄色的垃圾桶内,今后这些生活垃圾被划入了“低值可回收物”范围,须投放到蓝色的可回收物桶内。
据介绍,一次性餐盒、塑料袋、玻璃瓶等,由于加工价值低,企业缺乏动力去回收。这也导致大量的低值可回收物被当成“其他垃圾”处理掉,加重了垃圾处理的负担。尤其是玻璃、陶瓷类低值可回收物,烧一吨玻璃和陶瓷垃圾的成本要100多元,由于玻璃和陶瓷无法燃烧,经高温熔化只会重新凝结成体积较小的块状炉渣,对比之前重量并没有减少,并且块状炉渣的处理也很不方便。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处理路径,该市明确低值可回收物由各区政府部门委托相关企业负责收运,统一运输至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处理。厦门市垃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工作顺利推进的话,“其他垃圾”将减量20%至30%,此举将大大缓解垃圾末端的处理压力,进一步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