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正值《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二周年。为了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好这部政府规章,郑州市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郑州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辖区办事处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执法活动,在辖区范围内营造垃圾分类良好舆论氛围,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12月1日至3日,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组织明湖、潮河、九龙、前程等办事处工作人员、执法中队及社区人员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二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各办事处深入辖区社区楼院、沿街商户,通过设置宣传横幅、发放《垃圾分类告知书》、《垃圾分类倡议书》宣传单页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垃圾得到有效分类的意义。现场工作人员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方式,讲解《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内容,引导居民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提高投放参与率与正确率,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联合执法,掀起强大声势
12月3日上午,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物业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辖区沿街商户、居民楼院分类投放垃圾情况,教育引导居民住户分类投放,同时责令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本次宣传、执法活动,共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取得的良好的工作成效。下一步,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持续推动全市垃圾分类政策落地见效。
大象新闻记者 刘小玉 通讯员 李磊/文图